多方发力,坚决阻击猴痘传入我国

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公告,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筑起了坚固防线。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5日起的6个月内,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若接触过猴痘病例或者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在入境时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依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对于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在首都国际机场,相关检疫工作毫不松懈。在3号航站楼国际到达区,“前方请接受卫生检疫”的蓝色牌子格外醒目,时刻提醒着入境人员。海关工作人员严阵以待,对入境人员进行仔细排查和检测,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他们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检疫程序,为守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安全尽职尽责。

世卫组织对猴痘疫情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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