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疫情影响,医院发布疫情防控告患者书:
医院
各位患者:您好!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上级最新防控要求,共同维护前期疫情防控良好局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以下情况请您知晓并配合:
一、本市发生疫情期间,慢性病、非病情紧急或必要情况患者,请暂缓来院,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到院就诊。
二、原则上全面网上预约挂号,并按约定时间来院就诊,不要提前来院候诊。
三、进入院区请自觉佩戴医用口罩,配合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同时要保持1米距离间隔,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体温≧37.3℃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患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CT等检查)。
五、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黄色或红色健康码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患者,就诊前请出具重庆市内核酸检测报告,无报告人员请主动前往新冠筛查门诊筛查。
六、所有住院病人、陪护人员均须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再办理入院手续。
七、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实行“一患一陪护”
。八、所有病区实施封闭管理,病房谢绝探视。除必要检查外,患者及陪护不得随意进出病区,医院食堂为住院患者及陪护开展送餐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医院年11月3日
重庆医院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近期,重庆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来院群众就诊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来院须知
1.医院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能佩戴纱布口罩或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2.医院所有人员:(1)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问、手卫生等预检分诊工作。(2)使用非智能手机,无法提供渝康码和行程码的,请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填写登记表。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法律责任。(3)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及疫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的人员,以及有冷链环节和其他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相关情况。①如您在使用行程卡中遇到网络错误等服务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通过短信方式查询:发送短信CXMYD到所属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进行查询。②健康码绿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者行程涉及疫情重点地区的来院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院人员需提供返渝后的核酸阴性证明。③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颜色异常(如红色、黄色、灰色等)的患者请暂缓来院。
3.我院未设立发热门诊,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排除新冠肺炎后再来我院就诊。
门诊就诊须知
医院门诊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请市民朋友合理预约诊疗,减少扎堆就诊,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3.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
4.咳嗽、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或洗手。
5.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住院须知
1.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时均需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2.我院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制度”,谢绝一切现场探视,推荐使用手机视频探视。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实行“一患者一陪护”规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入院证或腕带进入病区。
3.患者及陪护人员除会诊外不得离开病房,在院期间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不互串病房,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我们将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陆军军医大学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医院)
各位患者及家属:
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不可松懈。
为全面贯彻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护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近期陆军军医大学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医院)就诊温馨提示告知如下:
门诊病人须知:
1.请您提前预约,选择时段就诊,